督察處
處長:劉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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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電話:0731-85521060
主要職責:負責督導全省文物安全責任落實,擬定文物行政執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的有關規定、制度和辦法,組織開展文物和博物館安全督察工作,組織查處文物違法重要案件,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重大案件。負責省級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三級以上博物館(紀念館)的消防、安防、防雷項目的審核、審批工作,并組織和指導項目方案設計、論證、施工、質量監督與驗收。負責文物立法和法規起草、文物普法及有關文物行政復議、行政應訴工作。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。